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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银河•596园区“一卡通”的管理和使用,向园区职工提供周到、便捷的服务,特制订银河•596园区“一卡通”(以下简称园区卡)使用管理细则。

01

园区卡的功能及分类

第一条  园区卡功能主要有身份识别和园区消费二大功能,主要包括园区各门禁出入、人员身份及单位识别和园区授权餐饮窗口就餐消费等功能。

第二条  园区卡分为员工卡和家属卡,其中:

员工卡:园区上班科研团队、公司企业、第三方单位、临聘人员和成科中心可申请办理员工卡(申请表见附件1)。

家属卡:园区工作员工的家属亲友,可办理家属卡(申请表见附件2)。

02

园区卡的申办与注销

第三条  园区卡由员工填写园区一卡通申请表,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和成科中心管理部门审批后,在园区服务中心办理。

第四条  办理或补办园区卡时须收取工本费50元。持卡人离职或搬出园区时,各单位应主动报告服务中心,并由持卡人到园区服务中心进行注销,注销时工本费不予以退还。

第五条  对于长期不使用的园区卡,服务中心有权在有效期内注销该园区卡。

03

园区卡使用规定

第六条   园区卡由持卡人随身携带,妥善保管,正确使用,园区卡损坏或丢失,应当及时更换新卡。

第七条   园区卡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未按规定使用的,管理部门有权停止该园区卡的使用。

第八条   园区卡超过规定期限后,如仍需继续使用,请向园区服务中心办理延期手续。未办理延期手续的,在园区卡停用后,中心有权注销过期园区卡。

第九条   园区卡遗失后,可通过银河•596公众号或到园区服务中心进行挂失。

第十条   凡是捡到他人丢失的园区卡时,请送交园区服务中心,由园区服务中心统一处理。

04

园区卡商户和使用管理

第十一条  满足成科中心“一卡通”刷卡消费管理规定的租赁商户可向成科中心提出申请成为园区“一卡通”系统的商户。成科中心园区运营中心与商户签订“商户一卡通使用管理协议”后向商户提供一卡通设备,按月收取总刷卡消费金额的1%作为一卡通日常技术服务费。

第十二条  商户不得违规使用园区一卡通设备,造成的损失,由商户自行负责,且成科中心有权限制或取消园区卡使用权。

05

园区卡充值结算管理

第十三条   园区卡个人充值,可通过银河•596公众号或一卡通自助充值机进行充值。

第十四条  单位统一充值的,由经办单位将充值费用(含税费)转账到成科中心财务处后,由园区服务中心统一办理“一卡通”充值。 

第十五条  园区卡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对账目有疑问,可通过自助查询或到园区服务中心查询。

06

园区卡门禁授权管理

第十六条  园区卡门禁授权采用分级管理。园区公共区域门禁,由园区服务中心统一授权。各入驻单位科研楼大楼及楼内门禁由各单位自行授权。

第十七条  园区入驻公司企业的门禁授权由各单位提出门禁出入授权申请(申请表见附件3),并经审批同意后,在园区服务中心统一办理。

第十八条  各入驻单位的门禁授权变更和注销,由入驻单位通过二级管理系统自行变更和注销;公司、企业的门禁变更或注销的,由服务中心办理。

07

附则

第十九条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。

第二十条  本办法由成科中心园区运营中心负责解释。

附件(可点击下载):

附件1:银河﹒596园区一卡通(员工卡)申请表.docx

附件2:银河﹒596园区一卡通(家属卡)申请表.docx

附件3:门禁出入授权申请表.docx